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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召开全县地方志工作会议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 2009-6-12 9: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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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0日,安溪县召开地方志工作会议,传达全国第四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全省第七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全县二轮修志前阶段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二轮修志工作和《安溪年鉴》(2007-2008年)编撰工作。
安溪县领导廖皆明、宋丽珍、龚培毓、黄明哲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教育工委书记廖皆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做好全县第二轮修志和年鉴编撰工作,对于促进安溪县文化事业发展、繁荣,提高全县文化软实力,构建和谐安溪、文化安溪,服务安溪新一轮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要把修志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开展修志工作,强化修志工作目标责任制,规范修志行为,形成依法修志的良好氛围。要狠抓质量,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原则,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抢时间、抓进度,保质量、创精品,努力编纂出质量上乘的佳志、名志、良志,打造安溪特色的精品志书。要狠抓落实,做好修志编鉴的各项工作。
安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丽珍宣读《关于聘任林荣祖等136位同志为〈安溪县志〉(1991-2007年)分志编辑的通知》;副县长龚培毓总结安溪县二轮修志前阶段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全县二轮修志下阶段工作和《安溪年鉴》(2007-2008年)编撰工作。会议还向《安溪县志》(1991-2007年)责任编辑代表颁发聘书,并召开业务培训会,就当前二轮修志业务作辅导和《安溪县志》(1991-2007年)人物调查表作填表说明。
根据安溪县委、县政府二轮修志工作部署,该县于2007年12月底完成《安溪县志》(1991-2007年)的篇目设置,并广泛征求意见。2008年2月正式续修,2008年年底完成各承编部门和乡镇分志初稿的编纂。2009年3月前,完善初稿并提交征求意见稿;6月底前,124个承编单位向县志办提交送审稿。截至6月8日,已有政府办、财政局、统计局、农茶局、城厢镇、魁斗镇、感德镇、金谷镇等91个单位率先完成二轮续修县志初稿并交付县志办,占总数的73.39%。根据安排,2010年,将完成《安溪县志》(1991-2007年)的全书总纂定稿和62部专业(部门)志的完稿送审工作;2011年,通过验收终审。
《安溪年鉴》编撰工作始于1999年,重在积累反映上一个至多个年度全县新动态、新经验、新成果和其它信息,是安溪编史修志的基础性资料,今年5月,安溪县启动《安溪年鉴》(2007-2008年)编纂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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