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自治区政府举办全区地方志工作负责人专题研讨班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志馆 作者: 发布时间: 2009-7-8 15:49:18 |
|

2009年7月6 日,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南宁西园饭店举办全区分管地方志工作负责人专题研讨班,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以及全国、全区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区一轮尤其是二轮修志以来的工作经验,研究进一步做好地方志工作。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地方志工作的副市长、副县(市、区)长,承担《广西通志》专志编纂任务的自治区直属单位、中直驻桂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共200多人参加了专题研讨班。自治区人民政府副巡视员冼祖元主持开班仪式。
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李康在专题研讨班上作重要讲话,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清思路,明确方向,提高地方志工作水平,推动我区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李康副主席充分肯定了第一、二轮修志以来,我区地方志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针对当前地方志工作所面临的形势,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进一步明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开创地方志工作新局面所面临的新课题、新任务,从地方志工作和事业发展的要求出发,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地方志工作水平。
李康副主席强调,要充分认识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意义。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独有的、延续两千多年的优良传统,新中国成立后,这一优良传统得到了继承和发扬;地方志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和经世致用的价值,具有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当代、垂鉴后世的作用;地方志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李康副主席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履行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地方志工作中的职责。
第一,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要增强责任意识,把地方志工作当作政府任期内的重要职责之一;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二轮地方志编纂任务全面按时完成;要为修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对方志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利用。
第二,要认真把好地方志质量关。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如果哪个市、县、城区志出现质量问题,尤其是重大的政治性问题,哪个市、县、城区政府的领导就要负起责任。
第三,要把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三级志书和三级综合年鉴的编纂经费应由本级财政全额核拨。
第四,要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要建立和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地方志工作机构领导班子,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修志队伍,关心、爱护地方志工作者。
第五,要为地方志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志书收藏条件。各级政府要努力为修志工作人员提供基本的办公条件;解决好志书、年鉴收藏的地方;有条件的市可建方志馆,没有条件建方志馆的市以及各县(市、城区),应建立方志室。
第六,要营造依法修志的良好环境。各级政府要适应依法修志、依法用志、依法管理地方志工作的新形势,推动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各级地方志部门也要提高依法修志的自觉性,带头在社会上营造依法修志的良好环境。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李秋洪在专题研讨班上作讲话,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第五次全国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的主要精神,就推动我区第二轮修志做了工作安排,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广西第二轮修志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广西方志界的专家学者在专题研讨班是作专题报告:自治区政协常委、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原主任、研究员蓝日基主讲广西第一轮地方志编纂概况及组织第二轮地方志编纂概况,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顾问、编审雷坚主讲中国官修地方志传统等专题。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副巡视员文崇礼在专题研讨班结束时作小结,指出:自治区人民政府召集市、县和区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专题研讨地方志工作,不仅在广西历史上是第一次,在全国也是开先河的事,足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这项工作的关心和重视。研讨班时间不长,但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取得圆满成功。文崇礼同志说,研讨班结束后,希望与会负责同志,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特别是李康副主席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切实抓好地方志工作,确保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的二轮三级志书的修纂任务圆满完成,共同推动我区地方志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
|
 |
|
相关新闻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