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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志办评审《苏州市吴中区志》总纂纲目
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 2009-8-1 8:4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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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苏州市志办对《苏州市吴中区志》总纂纲目进行评审。
《苏州市吴中区志》2006年启动,通过熟悉体例、参考前志、吃透区情、学习借鉴、内部研讨、集思广益、动态完善、编委会审定等环节来设置纲目,目前形成25卷、110章、481节、21篇专记的总纂纲目,预计全志字数150万。参加评审的陈其弟、林锡旦、傅强先后发言,提出以下修改意向:1、吴中区的“山水”要显现在纲目中;2、“文化体育”中把“体育”归并到卫生中,以突出“文化”特色;3、附录不设卷,可增设正文中无法处理的内容为“志余”;4、性质相近的内容尽量合并归类,如“农业科技”归并到“科技”卷中;5、章节名尽量要精练,如“文化馆(室)、图书馆(室)、影剧院(大会堂)”可直接简化为“场馆”。
市志办主任叶正亭提出四点要求:一、把好“续志”关,控制总量。要处理好“面面俱到”和“突出重点”的关系,志书不是年鉴,要写重点特点。要强调“时代特点”、“地方特色”,《吴中区志》更要彰显“山水苏州”、“人文吴中”的特点;二、凸显吴中特色。21篇专记内容基本涵盖了上下限年的重大事件,但的一些内容可升格为正文,建议增设“特色文化”卷;三、要消灭硬伤。如同词反复,卷、章、节都反复出现同一个词要简化;不宜按时段划分来设置章节;机构、管理等不必每个块面都写;要尽可能消除部门志痕迹,还是要站在高处,注意取舍。
根据苏州市志办的工作安排,8月到年底,将完成对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吴江市和相城区6部市(县)、区总纂纲目的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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