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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志·税务志》初审会议召开
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 2010-2-5 9: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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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6日,《陕西省志·税务志》初审会议在陕西省国税局召开。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王谦英,省地方办省志处处长吴玉莲,省地税局巡视员陈焕纪、省国税局老干部唐来尚、刘义诚、詹河林、李培吾,省国税局各处(室)与科研所以及省地方志办公室省志处有关人员共28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省国税局总会计师王谦英主持。科研所副所长毛友信首先介绍了《陕西省志·税务志》编纂情况,与会人员认为,税务志初稿内容比较充实,资料较为丰富,文笔流畅,编纂基本成功。与会人员围绕志稿框架结构、记述内容、体裁、行文等方面进行了评审。省志办对税务志初审后的修改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补充缺项。应增加凡例、图照、序言、编纂委员会名单、编后记;二是调整篇目,遵循志书横排竖写和宜横则横,宜纵则纵的原则,完善结构;三是要注意补充核实资料,注意资料特别是人物的收录标准;四是要遵守行文规范。
王谦英在总结中说:“这次会议开得非常好,税务战线的老干部纷纷提出意见,表明了他们对修志工作、对税收历史和对税收事业的态度,他们的意见非常中肯,科研所要充分结合吴处长、老干部以及省局各处室这三方面的意见,尽快拿出志稿修改方案,上会讨论。同时,在以后的《税务志》修改工作中,应注意把握以下原则:一是修志工作必须尊重“公正、客观、实事求是”三大原则,使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得以继续和传承;二要把握志书的一般规律。要遵循“非我不录”的原则,与陕西税务无关的内容不要涉猎;三要遵循开门修志原则。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税务前辈的意见,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四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原则立场,把握正确的修志方向,给后世子孙留下一部珍贵的志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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