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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上海市级志书编纂人员业务培训班举行
上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 2010-4-10 8:5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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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上海市第二轮新编地方志书编纂规划》和上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上海市志(1978-2010)编纂实施方案》、《上海市级专志系列编纂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于2月中旬发出举办培训班的预备通知,遂有70多家单位180多人报名。为了便于组织,决定采用分期举办的方式,每期50人左右,围绕地方志编纂初期的需要安排培训。
3月21日至26日,2010年第一期上海市级志书编纂人员业务培训班在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举行。市地方志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李丽,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敏彦,办公室市志处处长梅森,上海通志馆常务副馆长朱达轩出席了开班仪式。李丽在开班仪式上的讲话中介绍了上海市新一轮地方志书启动背景,她要求学员们认真学习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和《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第二轮新编地方志书编纂规划》,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上海市志(1978—2010)编纂实施方案》和《上海市级专志系列编纂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通过培训了解市级志书的编纂方案、基本任务和总体设计,理解编纂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掌握编纂规定和编纂方法,知晓编纂组织的实施过程。李丽还对培训班学员提出了4点要求即“认真学习、有疑就问、互动交流、取得实效”,并希望“学有所获,增长才干;学以致用,奉献新志”。朱敏彦主持了开班仪式。
21-24日为集中授课。朱敏彦教授讲授了“地方志书编纂的指导思想”;市地方志办公室原副主任姚金祥研究员讲授了“地方志基础知识”;梅森编审讲授了“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解读市级志书编纂实施方案”、“地方志书篇目的拟订”;市地方史志学会常务副秘书长黄晓明讲授了“资料收集与资料长编编写”等。共有33家单位47位学员参加学习,其中,本市部委办局有18家单位26人,大型企业集团、高校、医院11家单位15人,各区县地方志办公室3家单位6人(见附表)。
学习期间,学员不迟到、不早退,遵守培训制度,集中精力认真听课、记笔记,并在课间、课后、吃饭时间向授课老师咨询提问,有些学员利用课余时间设计篇目、起草实施方案,学习氛围浓厚,基本达到了本次办班的目的。25-26日,32位学员到宁波天一阁藏书楼等地考察,亲身感受到了地方志传统文化的底蕴。
通过培训,学员们了解了方志知识和修志方法,增进了友谊,结交了朋友,对今后本单位修志工作和本职工作都有很好的促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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